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24年春季學期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為保障學院教學和科研工作順利進行,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2024年3月18-19日,由學院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王健副院長帶隊,學院實驗室安全督查組組長莫廷輝、督查員李娟玲、張彩鳳、尤燕平、吳凡等分成2個小組同時對海甸校區和儋州校區的教學和科研實驗室進行常規月檢工作。

經過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1. 實驗室内存放紙箱等易燃物品;2. 安全門堵塞;3. 超淨工作台底下堆放大量易燃物品;4. 用電插座放在漏水空調底下; 5. 運行的高溫設備旁堆放大量易燃物品;6.易制毒化學品未按照“五雙”管理;7.易制爆化學品未進行規範管理。對檢查出現的問題進行了分類處理,明确了整改責任人、标準和日期,能當場整改的則立即整改;其他按照要求限期整改。
(圖:張彩鳳,尤燕平; 文:李娟玲;校對:莫廷輝;審核:王健)